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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华强调:落细落实《准则》《条例》要求深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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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6-05-16

 

12日下午,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电视电话会召开,启动以“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为主题的全省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会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握宣教主题,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确保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汉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刘曾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庆祝等在荆州分会场出席会议。

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李新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在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中,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学习把握。要坚持正面引导,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强化廉政文化教育。要抓好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李新华强调,要把宣教月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深入持续地推进作风建设。要把握“做”这个关键环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也要求党员干部严格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坚决做到“该做的必须做好、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全市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在“做”字上下功夫,主动服务荆州经济社会发展,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真正把《准则》《条例》的要求落实到日常的各项工作和职能中去,力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荆州落地生根。(转自市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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